一、合同约定每日违约金3‰合法吗
关于合同时约定的违约金已达千分之三是否合法,不能简单地得出结论,需要考虑实际所遭受的损失规模。
若违约金超过了总损害额的百分之三十,那么此项条款便无法在法庭上获得支持,其详细阐述如下:若当事人主张在合约中约定的违约金过于高昂,且希望通过诉讼程序请求对其进行相应调整,此时则应由法院根据实际损失大小作为评判依据,同时兼顾合约的执行情况、双方当事人的过失程度以及预期经济收益等诸多因素,从公正与诚信两大原则出发进行权衡,最终决断出合理的违约金数额。
在此种情况下,若双方在合约中约定的违约金超出因违约导致的实际损失的百分之三十时,一般可以认为这已经超出了实际损失的部分显得过分偏高。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违约金】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
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二、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违约责任,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吗
签订合同时务必要对其内容各方进行详尽明确的协商与约定;合同内容繁多复杂,具体囊括了合同的有效期、标的物、签约双方以及各自享有的权力与义务、责任担当等等诸多要素。
若其中某一方向违约,毫无疑问将对其负有不可逃避的法定义务与违约责任。
即便在合同中对于违约责任并无明确规定,但该方一旦违反合约,仍须承担相应的违约后果,包括但不限于继续履约、赔偿相关经济损失等一系列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章 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n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n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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