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确定房产证后才能转让!
安置房怎么办理土地证
一、向修建安置房的开发商领取以下东西:
1、房屋权属登记申请表(有开发商盖章的);
2、房屋分层分户图;
3、购房发票;
4、办理土地证的图。
二、要先办理产权证。产权证有了再去办理土地证,如提供以下资料:
1、办理房产证的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查验原件);
3、发票复印件;
4、分户图;
5、商品房初始登记证明;
6、商品房买卖契约(乙方契约正本);
7、维修基金发票原件;
8、契税发票原件;
9、抵押登记申请表;
10、主债合同(借款合同)及房地产抵押合同;
11、抵押权人(贷款银行)授权委托书;
12、委托书(申请人不能亲自办理时出具,须同时提供受托人身份证件复印件,查验原件)。
三、提供此安置房土地缴纳契税。材料有:
1、《商品房买卖契约》1、2、4、24页复印件;
2、身份证复印件;
3、发票复印件;目前收费标准:个人首次购买90平米及以下普通住房,契税税率1%,其余自住普通住宅税率2%,高档房税率4%。
四、安置房土地证过户所需要提供的材料:
1、转让方的原土地使用证原件;
2、已过户后买受人的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
3、买卖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转让契税(县财政收取)及营业税等(地税局收取)。
安置房土地证在哪个部门办理
置房的土地一般是属于划拨土地,可以到您房屋所在当地的“房管局”或“土地管理部”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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