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场所
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辖区管理处。
网上营业厅可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预申请[网上营业厅个人普通版]。
二、办理所需材料
提示:以下所需材料中须提供复印件的,均须带齐原件,管理处工作人员核对后,将原件退还给申请人,复印件全部用A4纸复印。
1、申请人及其配偶的公积金查询单(申请贷款时可现场打印);
2、《青岛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批表》(正反面打印)[表格下载][表格示范];
3、工资收入证明(单位签盖公章))[表格下载];
4、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户口簿索引页及单页复印件一份(集体户口提供本人户口单页);配偶身份证、户口簿单页复印件一份;户口簿不能体现夫妻关系的,需提供结婚证复印件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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