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迁出知前交的农保可以选择转移。参保人员在缴费期间跨县(市、区、旗)转移的,转出地县级社保机构应将其新农保关系和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转入新参保地,由新参保地为其办理参保缴费手续。参保人员转移到尚未开展新农保试点地区的,其新农保关系暂不转移,个人账户做封存处理,储存额按有关规定继续计息。
一、户口迁移了医疗保险怎么交
1、户口迁移后,只要户口性质不变,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证(社保卡)还是能用的,不随地址的变动而有影响,只要去当地的社保办转移一下社保关系就可以。2、社保卡(医保)转移的一般手续(详询转入地社保办):(1)如果是在公司交的(医保卡)转出来个人交的情况下,需要到社保部门开具转出单,然后再去银行办理缴纳医保/社保的个人银行卡,再去地税存档。(2)职工流动就业参保缴费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可以转移接续,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个人账户储存额累计计算。(3)职工离开本市,到其他地区就业的,先由缴费单位或本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养老保险手册、医疗保险证卡、《参保职工跨省流动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申请表》等有关材料至本市社保中心服务大厅申请,清算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后,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4)如果未再就业的,凭开具的缴费凭证办理个人银行代理业务即可。
二、户口在外地可以在本地交社保吗
可以的,但需要一定的条件。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按下列规定办理:(一)参保人员返回户籍所在地(指省、自治区、直辖市,下同)就业参保的,户籍所在地的相关社保经办机构应为其及时办理转移接续手续。(二)参保人员未返回户籍所在地就业参保的,由新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为其及时办理转移接续手续。但对男性年满50周岁和女性年满40周岁的,应在原参保地继续保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同时在新参保地建立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记录单位和个人全部缴费。参保人员再次跨省流动就业或在新参保地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将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中的全部缴费本息,转移归集到原参保地或待遇领取地。(三)参保人员经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调动,且与调入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不受以上年龄规定限制,应在调入地及时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
三、户口迁移后医保怎么交
1、户口迁移后,只要户口性质不变,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证(社保卡)还是能用的,不随地址的变动而有影响,只要去当地的社保办转移一下社保关系就可以。
2、社保卡(医保)转移的一般手续(详询转入地社保办):
(1)如果是在公司交的(医保卡)转出来个人交的情况下,需要到社保部门开具转出单,然后再去银行办理缴纳医保/社保的个人银行卡,再去地税存档。
(2)职工流动就业参保缴费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可以转移接续,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个人账户储存额累计计算。
(3)职工离开本市,到其他地区就业的,先由缴费单位或本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养老保险手册、医疗保险证卡、《参保职工跨省流动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申请表》等有关材料至本市社保中心服务大厅申请,清算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后,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4)如果未再就业的,凭开具的缴费凭证办理个人银行代理业务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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