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授权委托书如何撰写有效
授权委托书应当包含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权限应当写的清楚明晰,是否允许转委托以及委托期限等,并由被代理人签名或者盖章才能生效。
《民法典》
第一百六十五条
委托代理授权采用书面形式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限,并由被代理人签名或者盖章。
第一百六十六条
数人为同一代理事项的代理人的,应当共同行使代理权,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一百六十七条
代理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代理事项违法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或者被代理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代理人的代理行为违法未作反对表示的,被代理人和代理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二、授权委托书一般期限是多久内
授权委托书的期限依据授权委托书而定,可以由授权人与被授权人共同协商确定委托的期限。委托授权书一般都有注明期限,没有注明的,有效期至委托事项结束或委托人终止委托为止。一般情况下,如果是授权委托办理某一样事情的所有签字文件的话要写明授权办某事到结束为止才行。
三、授权委托的具体流程
授权委托办理程序:
1.经办人向法律顾问室提出申请,申请内容包括申请人姓名、授权内容、授权期限、用途等。
2.法律顾问室根据经办人的申请,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办理授权手续;不符合条件的,应说明情况并要求经办人补充。
3.授权委托书应当编号登记,委托书由存根、正本两部分组成。存根留法律顾问室备查,正本交被委托人作为代理人的法律依据。
4.被委托人在办理完委托事项后,应向法律顾问室提出工作报告。该工作报告的内容包括授权事项、办理情况、委托书是否收回或者交给对方等。该工作报告应附在授权委托书的存根上备查。
5.被委托人在办理具体委托事务时,如果确有必要为授权以外的行为时,应当事先请示总经理,经总经理同意后方可进行;其委托手续可以后补。
6.如果被委托人未完成委托事项,或者超越委托权限签订了合同或者其他法律事务,应当及时向法律顾问室报告;法律顾问室要将情况写成请示,报总经理。
7.因被委托人的越权行为导致公司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章 代理 第二节 委托代理 第一百六十七条 代理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代理事项违法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或者被代理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代理人的代理行为违法未作反对表示的,被代理人和代理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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