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交警部门对肇事车辆采取保全措施必须根据受害人的申请,而不能依职权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2、肇事车辆毕竟是肇事方的生产经营或生活工具,如果对肇事车辆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会影响肇事方的生产经营或生活时,或者肇事方要求取回肇事车辆的,可责令肇事方提供担保,肇事方提供有效担保后,方可对肇事车辆予以放行。
3、受害人向法院提起诉讼以后,法院应及时与交警部门联系,了解肇事车辆的情况和去向,以及财产保全的情况。
一、对方不配合做事故认定怎么办?
1.未涉及人员伤亡:交通事故对方不配合处理,可以找负责这起交通事故的交警处理,先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邮寄肇事方,然后到法院起诉,胜诉后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建议:能协商的,协商处理商不成的,在诉讼时效内,提起诉讼。
2.发生人员伤亡的:肇事方不愿意赔偿的,作为受害方可以如下处理:对肇事车辆及财产进行财产保全可以要求肇事车辆的保险公司支付医疗费,一般为1万元。
二、新车被撞对方逃逸怎么办
交通事故发生后,应当第一时间报警处理,由交警部门勘验现场,通过监控记录以及过往行人提供的线索锁定并寻找肇事者,由交警部门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进行责任认定,若勘验找到肇事车辆的情况下,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可以向该肇事车辆的车主请求赔偿。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直接要求肇事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请求赔偿。另外,受害方可以向救助基金管理机构请求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然后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再向肇事方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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