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强奸罪被告人承认就可定罪吗
一般来说,仅仅依赖于口供并不足以判定一起犯罪是否成立。
而对于此类事件的审判,是否能够确定罪犯身份以及罪行的严重程度,主要取决于整个案件的证据收集情况。
通常来说,单凭口供不足以构成决定性的证据基础,还需要包括DNA检测结果、受害者反抗的痕迹以及犯罪嫌疑人实施暴力行为的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第二百三十六条之一
【负有照护职责人员性侵罪】对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女性负有监护、收养、看护、教育、医疗等特殊职责的人员,与该未成年女性发生性关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恶劣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有前款行为,同时又构成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之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14岁16岁18岁发生性行为的少女算强奸吗
在处理与未成年人相关事务时,务必要谨慎行事。
因为在某些情况下,事情的真相并不总是能轻轻松松地被揭示出来。
假如行为人明知和他发生性关系的一方是尚未满十四周岁的少女,那么无论这位少女是否出于自愿,都应该根据我国《刑法》中的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将此认定为强奸罪并予以惩罚;
如果行为人并无预谋,并不明了对方实际上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少女,但是两人之间是基于自愿的原则进行性行为,并且未对社会或他人造成严重的影响或者后果,且事件的性质与程度非常轻微的话,我们在法律层面可以认为这并不是一种罪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四章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n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n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n(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n(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n(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n(四)二人以上轮奸的;\n(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n(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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