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现行法律法规所明确规定,当交通信号灯转为绿色时,机动车有权驶入道路;
然而,已允许通行的车辆和行人在转弯过程中并不享有特权,除非他们不会对处于同一车道上、同样具备优先使用权的其他车辆或行人造成阻碍。
因此,在绿灯情况下进行左转弯的机动车辆,若未对其他已经获得优先通过权利的车辆及行人构成任何影响,是有权掉转车头的;
但是,如遇明确禁止掉头行驶的地段,驾驶人员则应严格遵守相关规定,避免实施该行为,否则将遭受相应的法律制裁。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