器官功能丧失或完全丧失,其他器官不能得到补偿,有特殊的医疗依赖,生活完全或大部分不能自理。1)重度精神发育迟滞
<2)重度面部畸形伴表B2中的一种继发性残疾
<3)双眼无光感或仅有光感,但光定位不准确
四肢瘫痪肌力3级或2级
5)严重运动障碍(非肢体瘫痪)
(6)全身瘢痕形成严重,脊柱和四肢关节功能部分丧失
7)肘关节以上功能丧失
双下肢和一上肢缺失
双下肢和一上肢瘢痕畸形和功能丧失
Ⅱ级
严重器官缺损或畸形,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特殊的医疗依赖,或大部分生活不能自理
(1)重度智力低下
2)精神病症状导致自理能力不足
另一只眼矫正视力下降≤0.02,或视野≤8%(或半径≤5°);(4)双侧上颌骨完全缺损
(5)双侧下颌骨完全缺损
上颌骨一侧和下颌骨对侧均存在完全缺损,并伴有面部软组织缺损>;30平方厘米;
静态呼吸困难或仅有轻微活动
三肢肌力3级,截瘫偏瘫2级
双前臂缺失或双手功能完全丧失
Ⅲ级
严重器官缺损或畸形,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特殊的医疗依赖,或不能照顾生活的一部分
<1)精神病症状是危险的或冲动的行为
(2)严重的面部畸形
另一只眼睛的矫正视力是<;05或视野≤16%(半径)≤10°);4)双眼矫正视力≤0.05或视野≤16%(或半径)≤10)°);矫正另一只眼视力;1或视野≤24%(或半径)≤15%)°);(6)同侧上下颌骨完全缺损
两组比较无显著性差异(p>0.05);30平方厘米;
8)下颌骨单侧完全缺损伴面部软组织缺损>;30cm
4级
严重器官缺损或畸形,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特殊的医疗依赖和自我照顾
1)中度智力低下
2)精神病症状导致缺乏社交技能
(3)重度癫痫
4)中度面部畸形,全身疤痕面积>;70%;另一只眼矫正视力为<;2或视野≤32%(或半径)≤20%)°);6)单眼矫正视力<;05,另一只眼矫正视力≤0??1;7)双眼矫正视力<;1或视野≤32%(或半径)≤20%)°);8)双耳听力损失≥91例dBHL5级患者,有较大器官缺损或明显畸形,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有一般医疗依赖和自理能力,1)完全性运动失语,2)完全性失用症,失写,阅读障碍和失认症
(3)脑脊液瘘不能修复
(4)轻度面部畸形
另一只眼矫正视力<;3或视野≤40%(或半径)≤25%)°);6)单眼矫正视力<;05,另一只眼睛的矫正视力<;0.2;7)单眼矫正视力<;另一只眼矫正视力为0.1
8)双眼视野≤40%(或半径)≤25%)°);9)单侧眼球摘除术
6级
主要器官缺损或明显畸形,中度功能障碍或并发症,一般医疗依赖和自理能力
<1)轻度智力低下
<2)精神病症状影响职业劳动能力
<3)中度癫痫
(4)不完全性失语
<5)单侧完全性面瘫
(6)面部异物色素沉着或脱色严重
(p>7)面部全皮移植术后瘢痕面积占60%~69%
撕脱伤后头皮、眉毛完全缺损者
<9)甲状腺功能中度损害
7级
大部分器官缺损或畸形,轻度功能障碍或并发症,一般医疗依赖和自我照顾。1)不完全性失用症、书写、阅读和识别
<2)第三、四神经麻痹
(3)双侧不完全性面瘫
<4)电烧伤颅骨切除术>;颈颏粘连影响颈部活动
瘢痕总面积50%-59%
另一只眼矫正视力≥0.8
矫正视力≥0.8≤一只眼睛0.05≥另一只眼矫正视力为0.6
≤一只眼睛0.1≥另一只眼0.4
10)双眼矫正视力≤0.3或视野≤64%(或半径)≤40)°);8级
部分器官缺损、形态异常、轻度功能障碍、药物依赖和自理。1)边缘智力
2)人格改变的精神病患者
(3)颅骨暴露
(4)面部烧伤广泛植皮后
5)鼻腔或颊部>;8cm2或以上>;1cm~2增生性瘢痕
单眼或双眼睑有明显缺损或外翻
瘢痕总面积为40%-49%
矫正视力为100%≤一只眼0.2≥另一只眼0.5
矫正视力为0.4
10)双眼视野≤80%(或半径)≤50)°);9级
部分器官缺损、形态异常、轻度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和自理能力的患者。1)癫痫轻度
颅骨缺损≥25cm~2,无功能障碍
肺叶切除后无功能障碍
(4)第5对颅神经眼支及第6对颅神经麻痹
需戴假发者应为边缘瘢痕性脱发或脱发其他部位
有明显畸形或>;鼻子或脸颊畸形;3cm~2增生性瘢痕
(7)颈部瘢痕畸形
鼻再造术后瘢痕总面积30%-39%
9)睑外翻、唇外翻植皮术后瘢痕总面积
全文55个字,阅读预计需要1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