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通事故对肇事者的危害
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造成交通事故,将面临三大责任:
(一)行政责任
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规定,将要面临警告、罚款、暂扣、拘留等行政处罚;
(二)民事责任
驾驶人造成交通事故,其违法行为与事故的发生构成因果关系的,对于损害后果就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三)刑事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害后果一次死亡1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一次死亡3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或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30万元以上。对于驾驶员造成交通事故,存在上述后果之一的,即构成交通肇事罪,按照《刑法》第133条规定,将面临37年有期徒刑的刑事责任。
二、交通事故对社会的危害
无论是引起人的伤亡还是物的损坏,都将会对社会资源造成浪费。对于在事故中受伤的及死亡的人员和受到损坏的财产而言,如果不发生交通事故,就不会引起人的伤亡和财产损失,这些在事故中受伤及死亡的人员受到损坏的财产,就可以继续为社会发挥效益;
与此同时,交通通警察赶赴事故现场处理事故,医院组织医务力量抢救伤者,消防参与救援等等需要增加社会成本,事故现场导致交通受阻或中断也会对国民的生产和生活产生影响。
三、交通安全事故等级划分
道路交通事故等级划分标准一般是根据事故发生造成的损失,责任而划分。主要分为四大类:轻微事故、一般事故、重大事故和特大事故。轻微事故是指一次造成轻伤1至2人,或者财产损失机动车事故不足1000元,非机动车事故不足200元的事故。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二章 危害公共安全罪 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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