诽谤立案必须满足的三个条件为:
1、须有捏造某种事实的行为,即诽谤他人的内容完全是虚构的。如果散布的不是凭空捏造的,而是客观存在的事实,即使有损于他人的人格、名誉,也不构成诽谤。
2、须有散布捏造事实的行为,也即在社会公开的扩散,可通过言语、文字进行散布。
3、诽谤行为必须是针对特定的人进行的。
行为人公然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需要承担治安处罚责任,情节严重的,可能构成犯罪,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一、公然诽谤他人怎么认定
行为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捏造并散布某种虚构的事实,足以损害他人人格、名誉的行为。行为人诽谤他人的内容是虚构的,如果散布的不是凭空捏造的,而是客观存在的事实,即使有损于他人的人格、名誉,也不构成本行为。所谓散布,就是在社会上公开的扩散。散布的方式基本上有两种:一种是言语散布;另一种是文字,即用大字报、小字报、图画、报刊、图书、书信等方法散布。所谓足以损害,是指捏造并散布的虚假事实,完全可能损害他人的人格、名誉,或者事实上已经给被侵害人的人格、名誉造成了实际的损害。本行为针对的是特定的人进行的行为。针对特定的人,不一定要指名道姓,只要从诽谤的内容上知道被侵害人是谁,就可以构成本行为。如果行为人散布的事实没有特定的对象,不可能损害某人的人格、名誉,则不构成本行为。行为人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并且具有贬低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的目的。
二、关于网络诽谤罪的立案标准
网友提出的网络诽谤罪的立案标准问题。首先必须澄清,《刑法》第246条规定了诽谤罪,利用网络进行诽谤只是诽谤的一种方式,不是一个独立罪名。诽谤罪,是指以捏造的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行为,包含两个行为,一是捏造行为,即捏造足以败坏他人名誉的虚假事实,二是散布行为,即把捏造的虚假事实向不特定的多数人散布。捏造行为是预备行为,散布行为是实行行为。因此,捏造了虚假事实但没有散布的,不构成诽谤罪,相反,自己没有捏造事实但散布他人捏造的虚假事实,情节严重的,构成诽谤罪。诽谤他人,情节严重才构成犯罪。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情节严重,应当立案追诉:1、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五千次以上,或被转发五百次以上。2、造成被害人或其近亲属精神失常、自残、自杀等严重后果。3、两年内曾因诽谤受过行政处罚又诽谤他人。4、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需要提醒大家的是,诽谤没有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告诉才处理。但利用信息网络进行诽谤,被害人向人民法院提出告诉,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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