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户主为新生儿办理户口入户期限为多久
户主为新生儿办理户口入户期限是一个月时间。
办理新生儿出生登记须知:
须提供材料:
1、婴儿母亲的户口卡(已婚但户口卡上婚姻状况未做变更的,还应持本人结婚证);
2、婴儿出生医院开具的出生证明;
3、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生育服务证(加盖街道计划生育部门准予入户章);
4、在外地出生的婴儿,还应有婴儿生母单位或街道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证明;
5、提供婴儿父亲的籍贯。
二、户口迁入需要本人去吗
可以由他人代办。户口迁移中涉三个环节,其中前两个环节即办理准迁和迁移证手续时可以不需要本人前往别人代办,但最终一个环节即持迁移证入户环节最好本人前往办理。具体流程及注意事项如下:
1、办理准予迁入手续,本人不去可代办,但应当备齐所有需要提供的证件证明材料(必要时需提供授权委托书);
2、办理户口迁出手续,本人不去可代办,代办人应为原籍户内成员中的成年人才可以,需要提供准予迁入证明(迁出地留存联)、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迁出地派出所审查符合后,开具户口迁移证;
3、办理户口迁入手续,最好本人前往,因为入户时打印的常住人口登记表需要对其中的项目内容进行确认签字,现场采集本人人像照片录入系统,别人代替不了。此环节需携带准予迁入证明(迁入地留存联)、户口迁移证、身份证、拟入户居民户口簿(新立户的不需要)。
三、户口迁出还能迁回去吗
当事人想迁移户籍到原籍,需要本人或户主,凭当事人身份证,户口本,婚姻情况证明,到原籍落户所在地派出所说明情况,申请办理落户手续,派出所审核通过之后,会给当事人开具准予落户迁入的准迁证。
当事人或者户主凭准迁证和以上证件材料,回到当事人目前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说明情况,申请办理户籍迁移手续。
取得当事人户籍资料之后,当事人或户主再回到原籍落户所在地户籍管理派出所申请办理落户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规定:
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1.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
2.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
3.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第十九条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因此,户主为新生儿办理户口入户的期限一般是一个月时间,但是各地的政策又极大的影响户口入户办理的期限,具体的办理期限是一个月到一年时间不等。户主办理户口迁入的时候,是需要本人办理,绝不能由他人进行代替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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