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人为了车辆所有人的利益无偿代为驾驶车辆而发生交通事故,所有人对车辆既具有运行支配权,也享有运行利益,应承担赔偿责任。无偿驾驶人和车辆所有人之间构成义务帮工的法律关系,无偿驾驶人是否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应依据其主观过错进行判断,即驾驶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存在重大过失,车辆所有人和代驾人应对受害人的损害承担连带责任。
洗车店无偿代驾责任如何认定?
按帮工关系处理无偿代驾通常发生在亲朋好友之间,在这种情况下,代驾者和车主是一种无偿帮工关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3条规定:为他人无偿提供劳务的帮工人,在从事帮工活动中致使人损害的,被帮工人应当赔偿责任。被帮工人明确拒绝帮工的,不承担赔偿责任。帮工人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赔偿权利人请求帮工人和被帮工人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予以支持,故一般情况由车辆所有人负责,但当代驾者存故意或重大过失时,也会承担连带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规定,为他人无偿提供劳务的帮工人,在从事帮工活动中致人损害的,被帮工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被帮工人明确拒绝帮工的,不承担赔偿责任。帮工人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赔偿权利人请求帮工人和被帮工人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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