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派出所没有传唤证可以做笔录吗
公安派出所并不能任意地要求人员协助其进行笔录制作工作。
在这种情况下,警察将无法随意地呼叫其他人来协助工作,尤其是在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方面,警察仅能通过展示自己的人民警察证件,并以口头形式向他们传达讯息,进而实施传唤相关行为。
如需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进一步的调查,则必须经过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的批准,并使用传唤证进行正式的传唤。
对于在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警察同样需要先出示人民警察证,然后才能以口头方式进行传唤。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六十七条
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
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
二、派出所让我做笔录,我该去吗
看来你要去被派出所叫去做笔录了,作为证人的话,“派出所传唤去做笔录”你有权选择不去;但要是当事人就不能随便拒绝,不然公安机关可能会用强制措施。
简单说,笔录就是把你或者其他有关人物的具体信息和言辞写下来。
至于强制措施,那是公安机关、检察官或者法官保护司法程序正常运行而采取的手段,通俗来说就是在特定时间内限制甚至剥夺一个人的行动自由。
常见的强制措施有拘传、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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