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开发企业会计制度形成初期,是指从改革开放到1988年底,即国有城建综合开发企业会计制度实施前的阶段。现阶段实行三项会计制度,即1983年底以前实行的基本建设简化会计制度、1984年1月1日至1986年底实行的国有建设单位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会计制度、修订后的会计制度国有建设单位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自1987年1月1日起至1988年底执行。现阶段,房地产业仍处于复苏和初步发展时期。会计要求不高。成本核算直到后期才规范化。会计科目相对简单。“国有资本”科目改为“固定资本”和“营运资本”科目。会计报表主要为资金平衡表、基本建设投资表和专项资金表,其中资金平衡表后期不保持三级平衡。1987年新修订的会计制度虽然增加了基本建设贷款情况表和投资合同情况表,但并没有从根本上改变会计核算方法。这一阶段仍处于会计工作的初级阶段。后来,特别是1988年8月颁布实施《国有城市建设和综合开发企业成本管理暂行办法》后,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会计核算达到了一个新的水平,为以后会计行业的引入奠定了基础。系统。(2)房地产开发企业会计制度实施阶段的特点。1993年7月1日《房地产开发企业会计制度》的实施,进一步规范了房地产业的会计制度。直到2005年,企业全面实行统一会计制度。这个阶段也是整个房地产业快速发展和不断成熟的时期。特别是1993年我国的会计改革,改变了以计划经济为基础的会计核算模式,将原来的资产负债表制度改为资产负债表制度。现阶段,进一步规范开发产品成本核算,建立开发成本一级科目,加强成本核算和管理,明确开发贷款的利息分配方法,允许采用加速折旧和审慎核算原则。房地产行业的股份制企业开始提取四项资产损失或减值准备。我们建立了企业资本金制度、所有者权益和保本制度。
现阶段,财政部发布和修订了16项具体会计准则和1项基本准则。房地产开发企业股份公司会计制度和会计准则同时执行。其中,7项具体会计准则和1项基本准则在所有企业实施。实行相对稳定的行业会计制度,是形成行业会计制度与符合会计准则并存的阶段,也是股份制公司和上市公司房地产开发企业会计制度改革的阶段。进入21世纪,我国会计改革步伐加快,改革的深度远远超过1993年。可以说,这一改革实现了与国际会计实务的充分融合协调。统一企业会计准则和政策,促进企业公平竞争,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为企业自主经营创造条件,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为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和可靠性,应积极贯彻国际通行的审慎会计原则,重新界定会计要素,并开始计提8项减值准备。按照会计制度,企业的财务成果是会计利润,应当按照税制进行调整,按照调整后的应纳税利润或者应纳税所得额纳税。改变了长期以来会计要素的确认和计量以国家财务制度为基础的传统财务会计管理模式,明确了企业具有财务决策自主权,并对会计要素的确认、计量作出了规定,会计要素的记录和报告。
6.““实质重于形式”是一种重要的国际会计实践。收入确认原则在《企业会计制度》中有规定,在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收入的确认中也有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商品房开发过程中的借款费用有具体的标准,对于借款费用的构成范围、资本化金额和时点作出具体明确的规定。在房地产开发企业会计核算方面,增加了原上市公司执行的其余9项具体会计准则,改为执行16项具体会计准则和1项基本准则。修改或增加了“放弃非现金资产”取得的债务重组、非货币性交易和长期股权投资的会计处理。(4)房地产开发企业实施新会计准则体系的特点。大胆引入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许多新概念和新方法,对我国原会计准则中不同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计量方法进行了较大调整,使之尽可能与国际惯例接轨,反映出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差异,两者之间存在着趋同。它改变了会计人员长期依赖国家会计制度的方式,拓展了视野,提高了业务素质和会计判断能力,进一步扩大了财务决策的自主权。企业需要按照规定选择适当的会计政策和会计处理方法。采用了大量的公允价值计量方法。综合分析,38项具体会计准则中有23项涉及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计量对企业会计价值影响较大。所得税会计不再允许过去常用的应付税款法,而必须采用资产负债表法的税收影响法,它引入了计税基础的概念,强调暂时性差异。税率发生变化时,调整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本文引入了投资性房地产的新概念,将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分类为投资性房地产会计,规范了其确认计量和披露,并有条件地引入了公允价值计量模式,但一经确定,不能随意改变。国际会计准则允许资产减值准备在一定条件下转回,而新的“资产减值”会计准则规定,部分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未来会计期间不能转回。同时,对资产减值的计量和确认方法进行了修订,引入了资产组的概念和方法。对企业合并和合并财务报表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了重新规范,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要求采用购买法。明确了合并财务报表的范围。长期股权投资中的子公司采用成本法核算,合并财务报表采用权益法调整。
全文2.0千字,阅读预计需要7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