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作品受《著作权法》的保护吗?
时间:2024-02-01 19:47:27 227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一、音乐作品受《著作权法》的保护吗?

音乐作品受《著作权法》的保护,法律规定受保护的范围有:

(一)文字作品;

(二)口述作品;

(三)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

(四)美术、建筑作品;

(五)摄影作品;

(六)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

(七)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

(八)计算机软件;

(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

二、不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

1、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

2、时事新闻;

3、历法、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

三、著作权保护的期限

①作品的作者为公民的,其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为作者有生之年加死后50年,50年的终止时间为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

②法人、非法人单位的作品及著作权(署名权除外)由法人或者法人单位享有的职务作品,其发表、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的保护期为50年,自作品首次发表时起算,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50年未发表的,著作权法不再保护。

③影视录像作品和摄影作品的发表权、使用权和获得报酬的保护期为50年,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50年内未发表的,著作权法不予保护。

④合作作品著作权的发表权、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死后50年,该50年以合作作者中最后死亡者的死亡时间为起算点。

⑤作者身份不明的作品,其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的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作者身份一经确定,则仍适用著作权的一般规定。

⑥录音录像制品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的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该制品首次出版后第50年的12月31日。

⑦广播、电视节目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的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播放后第50年的12月31日。

对于音乐作品的著作权保护情况,是基于上述法律中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来进行处理的,特别是涉及到有关事项的处理上,是可以按照规定的著作权处理事项来进行合法的办理,如果涉及到造成了严重地侵权事项,那么是需要追究法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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