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转让不需要债务人的同意,但应当通知债务人。债权转让,又称债权转让,是指不改变合同内容的合同转让。债权人通过债权转让合同将债权的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债权全部转让给第三人,第三人取代原债权人成为原合同关系的新债权人,原合同债权人因合同转让而丧失原债权人。债权人的部分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第三人成为合同债权人,加入原合同关系,成为新债权人。合同中的债权关系由一人变数人或多人变更。新合同的债权人应当与原债权人共同分享债权和连带债权。
债权转让口头合同通知债务人有效吗
债权转让是要通知债务人的。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全文489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