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院冻结个人银行账户的程序是什么
法院冻结银行账户有什么流程?网友咨询:法院冻结个人银行账户的程序是什么徐州刑事辩护律师解答: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到期如果不继续申请查封,则解除冻结。关于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有关规定如下:第二十九条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期限的二分之一。第三十条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人民法院未办理延期手续的,查封、扣押、冻结的效力消灭。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已经被执行拍卖、变卖或者抵债的,查封、扣押、冻结的效力消灭。第三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解除查封、扣押、冻结裁定,并送达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或者案外人:(一)查封、扣押、冻结案外人财产的;(二)申请执行人撤回执行申请或者放弃债权的;(三)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流拍或者变卖不成,申请执行人和其他执行债权人又不同意接受抵债的;(四)债务已经清偿的;(五)被执行人提供担保且申请执行人同意解除查封、扣押、冻结的;(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解除查封、扣押、冻结的其他情形。解除以登记方式实施的查封、扣押、冻结的,应当向登记机关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一条
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的动产、不动产及其他财产权,应当作出裁定,并送达被执行人和申请执行人。
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措施需要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协助的,人民法院应当制作协助执行通知书,连同裁定书副本一并送达协助执行人。查封、扣押、冻结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送达时发生法律效力。
二、个人债务可以冻结银行账户和公司账户吗
关于银行账户冻结一般分为三种情况。
第一是挂失冻结,顾名思义,就是本人通过拨打电话,网上银行、手机银行、柜台等形式进行口头挂失,书面挂失,但是必须要知道账号并且书面挂失必须要提供本人身份证件,解挂必须要本人进行办理;
第二是错账冻结,当然也就是银行方面出入账发生错误,根据实际发生金额冻结相应部分;
第三是司法冻结,也就是人民法院、税务机关、海关、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军队保卫部门、监狱和走私犯罪侦查机关等有权机构对个人账户或者公司账户进行冻结。也就是说根据法律规定结合你的情况,亲,你是没有权利冻结也是无法冻结他人账户的。但是如果你知道了这些银行还是有用的,因为离婚诉讼之后进行财产分割你可以提供这些银行,然后让法院进行查询,包括销户的都能查询到交易流水。你现在急也急不来,到时候分割财产的时候再说吧,你现在主要就是要收集对方的相关财产信息,为自己多争取相关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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