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民间借贷纠纷案件, 一审人民法院在适用简易程序时, 必须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审结案件。如果无法在3个月内审结, 则需要转为普通程序继续审理。而如果适用普通程序, 则必须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审结案件。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6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法院批准。
针对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一审人民法院在适用简易程序时,必须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审结案件。如果无法在3个月内审结,则需要转为普通程序继续审理。而如果适用普通程序,则必须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审结案件。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6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法院批准。二审案件一律适用普通程序,审限为3个月,特殊情况由本院院长批准延长;针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审限为30天,不能延长。
一 审 民 间 借 贷 案 件 如 何 审 理 ?
民间借贷案件审理时间限制是多久?根据素材1,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而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因此,民间借贷案件审理时间限制为六个月和三个月。
针对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人民法院必须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审结案件。如果无法在3个月内审结,则需要转为普通程序继续审理。而如果适用普通程序,则必须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审结案件。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6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法院批准。二审案件一律适用普通程序,审限为3个月,特殊情况由本院院长批准延长;针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审限为30天,不能延长。民间借贷案件审理时间限制是多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第一百六十一条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第一百七十六条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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