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汽车报废车牌照怎么办
车报废了之后车牌由车管所接管,但是也可以通过申请手续继续使用原车牌。
申请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在办理转移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后六个月内提出申请。
2.机动车所有人拥有原机动车三年以上。
3.涉及原机动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二、机动车牌照丢了怎么办理吗
1.当机动车牌照丢失的时候拿上自己的行驶证和产权证到车管所去补办。在这个期间,车管所会根据车主的实际情况给主办一个临时牌照。
2.交管部门开的临时车牌,每次只管1个月,因此车主必须一个月办一次临时车牌。(每办一次都要交一定的费用)
3.如果再次丢失其补办程序是一样。车牌补办手续很简单。
4.外地车牌补领牌照,只能在发牌地车管所办理。
5.到派出所开证明的办法只是应急的办法,建议车主把行车证和丢失证明、车主身份证寄回老家,再拿车辆的登记证书托朋友去当地车管所补办牌照,牌照要一个月后做好,期间会发个临时牌照,车主拿这个临时牌照上路就合法了。
三、机动车牌照损坏可以上路吗
机动车牌照损坏不可以上路。车辆上路必须车证合一。同时,机动车上路行驶,驾驶员不仅要随身携带驾驶证,而且机动车辆一定要悬挂号牌。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十条,办理机动车登记的申请人提交的证明、凭证齐全、有效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当场办理登记手续。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封、扣押的机动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予办理机动车登记。
第十一条,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丢失或者损毁,机动车所有人申请补发的,应当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和申请材料。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经与机动车登记档案核实后,在收到申请之日起15日内补发。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章 车辆和驾驶人 第一节 机 动 车 第十一条 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丢失或者损毁,机动车所有人申请补发的,应当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和申请材料。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经与机动车登记档案核实后,在收到申请之日起15日内补发。
全文870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