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双方在一起同居生活生育子女,但是没有办理结婚证,如果双方是在1994年2月1日之前以夫妻名义同居至今没有办理结婚证;
属于事实婚姻,需双方办理离婚手续,取得离婚证或法院判决准予离婚生效的判决书。
如果两位的同居不属于事实婚姻,就不是夫妻关系,不存在离婚,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一、如何处理非法同居期间的离婚
对非法同居而要求离婚的处理方式:
1、如果双方在1994年2月1日之前成立同居关系的,应当按照事实婚姻处理;
2、如果双方在1994年2月1日之后成立同居关系的,除非当事人同步提出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请求,否则不受理其解除同居关系的请求。
二、没结婚证诉求不退彩礼的胜诉条件是哪些
没结婚证诉求不退彩礼的胜诉条件主要包括:
1、双方被认定为事实婚姻的,即双方已满足登记结婚条件,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同居关系产生于1994年2月1日之前;
2、不存在法定返还情形;
3、其他条件。
无结婚证彩礼一般情况下是不可以的,但是在以下这些特殊情况是可以不返还或者只返还部分的,具体如下:
1、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时间较长的,一般应当以两年以上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两年以上,对该种情况确定不予返还;
2、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期间生育子女的男女双方同居生活虽然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是双方的“婚姻”生活因生育子女,而更加牢固,因生育子女而更能成为一个名符其实的家庭,如果双方解除这种所谓的“婚姻”关系,将会给女方造成更大的伤害,因此,确定这种情况下彩礼不再返还;
3、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所接受的彩礼确已用于共同生活的一方面接受的彩礼已经在共同生活中花费掉,其权利的客体已经不存在,属于返还不能;另一方面彩礼用于共同生活,事实上已经与“夫妻”共同财产相混同,也不应当返还。
全文781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