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菏泽市申请变更民族成份证明流程有哪些
受理,对县区报送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
承办,按照规定进一步审核材料,核查情况
确认,对符合规定条件人员的材料,签署意见,确认盖章
办结告知,将办理结果告知区县民族事务部门,通知取件
二、菏泽市申请变更民族成份证明办理条件
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申请变更其民族成份一次。
(一)父母婚姻关系发生变化,其民族成份与直接抚养的一方不同的;
(二)父母婚姻关系发生变化,其民族成份与继父(母)的民族成份不同的;
(三)其民族成份与养父(母)的民族成份不同的。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在其年满十八周岁之日起的两年内,可以依据其父或者其母的民族成份申请变更一次。
三、菏泽市申请变更民族成份证明办理材料
山东省公民变更民族成份申请表
公民本人及其父母/养(继)父(母)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公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的父母子女关系证明(仅在居民户口簿不能体现公民与父母子女关系时需要提供)
离婚证明(未满十八周岁,依据生父(母)的民族成份申请变更的)
生父(母)与继母(父)的婚姻关系证明(未满十八周岁,依据继父(母)的民族成份申请变更的)
山东省公民变更民族成份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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