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协议书怎么作废
房屋买卖协议书的作废是依据有关的法律规定进行的合理协议,甲乙双方于年月日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登记号:,下称“购房合同”)及相关文件,乙方购买甲方号商品房(以下简称为该商铺),现经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协商一致的规定,对于自己的利益维护有着积极的意义。
作废《商品房买卖合同》协议书
出卖人(下称甲方):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买受人(下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于年月日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登记号:,下称“购房合同”)及相关文件,乙方购买甲方号商品房(以下简称为该商铺),现经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协商一致,就解除该购房合同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乙双方自愿解除上述购房合同。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双方之间就该购房合同的争议全部解决。
二、乙方应于本协议生效后3个工作日内持上述购房合同及其补充协议、收款收据原件等相关资料,向甲方办理退房手续。
三、甲方应于乙方办理完毕退房手续后10日内退还乙方全部购房款人民币
拾万仟佰拾元整(小写元)并无须支付利息。
四、甲乙双方自愿协商解除购房合同,双方就上述购房合同的签订以及已履行和未履行的权利义务,均无任何异议,互不追究违约责任或要求赔偿损失。
五、乙方应配合甲方办理购房合同注销登记手续,若乙方不能按时提交相关资料或提交资料不合格或拒绝配合办理的,甲方有权暂缓退还乙方所有款项。
六、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肆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壹份,政府相关部门留存壹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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