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法》第四十条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商标。商标局应当对续展注册的商标予以公告。
如何查询商标续展的情况
1.申请人可以委托有资质的商标代理机构查询商标续展
如果委托商标代理机构代为申请续展的,此类查询服务为其提供的免费业务,申请人可以放心委托代理人查询。
2.申请人直接到商标局的商标注册大厅申请查询商标续展
网络查询有所滞后,一般来说窗口查询的结果更为准确。如果您有时间的话,可以去商标局的受理大厅窗口查询商标续展。
3.申请人可以到网站查询商标续展
您可以直接登录到中国商标网查询商标续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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