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非南充市辖三区户籍省内居民护照办理,是由市、县公安机关出入境接待大厅受理。行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普通护照签发管理工作规范受理条件
1、暂居南充市6个月(含)以上的省内按需申领地区户籍人员;
2、暂居南充市6个月(含)以上甘孜、阿坝、凉山木里县常住居民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在本市就业、就学的及其配偶和未满16周岁子女;本市居民的配偶及未满16周岁子女;60周岁(含)以上;需换、补发证件。
3、需面见申请人
4、注意事项:请务必下载《中国公民出入境申请表填写完整后上传。申请材料
1、《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一份、照片1张(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48mm*33mm)、四川省出入境证件数字相片采集回执;
2、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及复印件;
3、居住证明:公安机关出具的在南充居住满6个月(含)以上的居住证明;
4、未满16周岁监护人陪同,户口簿、其所有监护人出具的同意出境的意见、监护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监护证明(如出生证明等)。监护人均不能到场的,监护人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5、甘孜、阿坝、凉山木里县常住居民在本市就业:社会保险的证明(本市连续缴纳一年以上)。其配偶和未满16周岁子女还需提交亲属关系证明。在本市就学:在校证明(全日制教育机构出具)。其配偶和未满16周岁子女还需提交亲属关系证明。属本市居民的配偶及未满16周岁子女:提交亲属关系证明、亲属的户口簿。换、补发:现持有效普通护照。在本市就业就学的甘孜、阿坝、凉山木里县常住居民需提交本市连续一年以上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或全日制教育机构出具的在校证明,其配偶和未满16周岁子女还需提交亲属关系证明、属本市居民的配偶及未满16周岁的甘孜、阿坝、凉山木里县常住居民需提交亲属关系证明
6、国家工作人员登记备案的按组织、人事管理权限和行政隶属关系出具单位意见。
7、劳务《对外劳务合作经营公司在川招收对外劳务合作人员备案表、外派劳务人员名单
8、换发、损毁补发需提交现持有效护照办理流程市、县公安机关出入境接待大厅受理,市局出入境管理支队审核审批,省厅出入境管理总队制证。收费情况护照160元证国家计委、财政部(计价格[2000]293号)护照加注15元项次国家物价局、财政部(价费字164号)办理地点暂居地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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