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怎么查证律师函的真假
查证律师函真假的方式如下:
1.可以根据律师函的格式进行辨别。律师函的格式和内容均较为严谨,最后落款处一般会有律师事务所的盖章。
2.可以通过查询律师函中发送方的联系方式进行核实。
3.可以在当地司法局中查询是否存在律师信息,假的信息是无法查询到的。
4.还可以携带律师函原件,直接前往发送律师函的律师事务所进行核对。
二、律师函可以撤销吗
律师函可以撤销的。接到对方律师函之后,接收人可以主动联系关系人或者律师,和对方协商解决争议,达成谅解后,让对方撤回律师函。
如果和对方不在一个地方,可以通过电话联系关系人或者律师,表示已经收到律师函,并且知悉律师函中的内容,这样回复也就可以了,至于律师函本身是否撤回也没有什么意义。
《律师执业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律师担任辩护人的,应当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
律师担任辩护人的,其所在律师事务所应当在接受委托后三日以内,向办案机关提交接受委托告知函,告知委托事项、承办律师及联系方式。
三、律师函需要盖章才有效吗
律师函并没有规定要盖章才有效,律师函如果是以律师的名义签发的,律师签后就有效,如果律师事务所签发的,要加盖律师事务所公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二十八条律师可以从事下列业务:
(一)接受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委托,担任法律顾问;
(二)接受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三)接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或者依法接受法律援助机构的指派,担任辩护人,接受自诉案件自诉人、公诉案件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四)接受委托,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
(五)接受委托,参加调解、仲裁活动;
(六)接受委托,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
(七)解答有关法律的询问、代写诉讼文书和有关法律事务的其他文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2017修正):第四章 律师的业务和权利、义务 第二十八条 律师可以从事下列业务:\n(一)接受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委托,担任法律顾问;\n(二)接受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n(三)接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或者依法接受法律援助机构的指派,担任辩护人,接受自诉案件自诉人、公诉案件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n(四)接受委托,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n(五)接受委托,参加调解、仲裁活动;\n (六)接受委托,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n (七)解答有关法律的询问、代写诉讼文书和有关法律事务的其他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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