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二手房的交易首先在购房的时候就要对购房人身份以及房屋是否可以出售、是否可以转让等情况进行核实。核实完成后,就可以签合同并交付一定的定金,定金通常是房价的10%。如果支付定金的一方违约,那么这个定金就是不退的。如果收取定金的一方违约,那么就要赔双倍定金。如果是全款交易的,就需要将房屋买卖合同进行登记备案,付款后办理过户等相关手续。
贷款买广州二手房交易流程
1、准备好首付款;
2、买卖双方需要准备好: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未婚的要到户口所在地开具未婚证明)、房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3、和卖方一起把准备好的首付款到广州银行做资金监管;
4、和卖方一起到银行签定借款合同,银行审批贷款(需要买卖双方的夫妻双方本人带齐所有的证件到场),一般都在5-7个工作日审批完成;
5、签订借款合同的当天可以和卖方一起到广州税务机关报税;
6、等银行贷款审批完成,到税务机关打税单交税(贷款未审批完成不能交税);
7、到广州房产交易所办理过户手续;
8、等5个工作日房屋产权证出来以后要作抵押出他项权利证书,银行放款;
9、查广州二手房水、电、煤气、暖气、物业的费用;
10、广州二手房首付款资金监管解封,交接钥匙,搬家。
《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第七条
房地产转让,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房地产转让当事人签订书面转让合同;
(二)房地产转让当事人在房地产转让合同签订后90日内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
(三)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并在7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申请的书面答复,7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为同意受理;
(四)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实申报的成交价格,并根据需要对转让的房地产进行现场查勘和评估;
(五)房地产转让当事人按照规定缴纳有关税费;
(六)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手续,核发房地产权属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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