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深圳社保缴纳最低基数是多少
据官方消息,现在深圳市社会保险(简称“社保”)的最低缴费基数已经设定为每季度2200元。
关于深圳市社保的缴费规定,包括了我们熟知的养老保险、生育保险以及工伤保险等多个项目。
值得一提的是,现行的最低工资标准就是每个月2200元。
对于广大关心深圳社保相关信息的市民朋友们,可以通过深圳本地宝的微信公众号进行便捷有效的查询,以便及时了解与自身有关的具体缴费明细。
此外,此次调整中有一项重要变更是工伤保险的比例将降低50%,而其余几个险种则没有变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第六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
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直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
二、深圳社保生育津贴如何申请
申请生育津贴所需材料
1、生育保险津贴申请表;
2、享受待遇人员的身份证明;
3、医疗机构诊断证明(计划生育手术/难产/生育多胞胎/终止妊娠的提供);
4、婴儿出生或者死亡证明(分娩提供);
5、符合计划生育规定证明(分娩的提供);
6、用人单位垫付生育津贴的凭证;
7、相关劳动合同、劳务派遣协议或者用人单位的招录证明;
8、用人单位的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机构代码证。
用人单位经办人携带上述资料前往深圳社保机构办理申领手续即可。符合生育津贴支付条件的,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支付;不符合支付条件的,应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不予支付的书面决定并说明理由和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深圳社保缴纳最低基数是多少”,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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