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到期但是没有续签还在工作应当有赔偿。劳动者可以要求自没有续签的第二个月起支付二倍工资赔偿,劳动者联系用人单位续签合同后用人单位拒绝续签的属于违规解除劳动合同,应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女员工还在产期,劳动合同到期了能够解除吗
不能。劳动者在规定的医疗期内或者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用人单位应当将劳动合同的期限顺延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哺乳期期满为止。也就是说,女职工怀孕是劳动合同延续的法定事由,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内,如果劳动合同届满,用人单位应当将其劳动合同的期限顺延至孕期、产期、哺乳期期满为止,不能立即解除劳动合同。
下面几种情况劳动合同到期公司不能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还没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劳动者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公司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4、劳动者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而且距离法定退休年龄已经不足5年的;
5、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不过,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终止,需要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所以,按照上面的规定,女员工在孕期、产期以及哺乳期,其实公司都不能依法解除合同。不过,实际中有些公司为避免怀孕女员工在产期期间的劳动力流失,以及社保上的负担等,可能会在产期期间将其辞退。公司要是有这种情况的,其实就是损害女员工的权益,女员工可以及时去申请仲裁讨回公道。
申请劳动仲裁的需要带上下面的材料:
1、写好劳动争议申诉书一式三份;
2、到工商局查询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资料一份;
3、劳动者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4、复印证据资料一式三份,如劳动合同或协议、工资单、工牌、上班打卡记录、同事的证人证言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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