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减资未通知债权人时,股东应对公司债权人承担的责任
时间:2023-08-17 15:50:52 403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有限责任公司减资未通知债权人时,股东应对债权人承担什么样的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减资未按照《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的规定通知债权人的,公司债权人可以请求股东在收回出资的范围内对减资前的公司债务在公司无法清偿的情况下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依据《公司法》第177条规定:“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减资行为虽无需经过公司债权人的同意,但法律明确规定,公司减资时必须通知债权人并公告,其目的就在于保护债权人债权的优先受偿。

那么,公司减资时未履行法定程序,如未通知债权人时,债权人的利益该如何保护

1、债权人不得诉请确认减资行为无效,此系出于防止债权人对公司治理行为进行过分干预,维护公司经营稳定性的考虑。

2、未通知债权人即进行减资的行为,符合第三人侵害债权人的构成要求,公司股东应对公司债权人承担侵权的民事责任。

3、类似案件可以类推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14条中关于抽逃出资的股东对于公司债权人应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的规定。

公司减资股东会决议

公司股东会决议

关于同意减少注册资本、修改章程、的决定

根据《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公司于年月日召开了股东会,会议由代表%表决权的股东参加,经代表%表决权的股东通过,作出如下决议:

1、同意本次减资的总额为万股,全体股东采用同比例(非同比例)减资的方法。

2、原拥有本公司股股份,现减少股股份,减资方式为,减资后的剩余股份为股,占注册资本的%;

……

3、股东减少注册资本后,其最新股本结构如下:

,出资额为万股,占注册资本的%;

……

4、同意修改本公司章程,具体修改内容见“公司章程修正案”或见“年月日修改后的公司新章程”。

5、……

公司股东会

法人(含其他组织)股东盖章:

自然人股东签字:

年月日

全文833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公司减资 最新知识
针对有限责任公司减资未通知债权人时,股东应对公司债权人承担的责任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有限责任公司减资未通知债权人时,股东应对公司债权人承担的责任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