扣分主要有以下情况:一是汽车违反规定停车,驾驶员不在现场,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6条第1款、《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3条第2款,行政处罚100元。二是汽车违反规定暂时停车,驾驶员在现场拒绝立即离开,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6条第1款,《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63条,《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3条第2款,《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方法》第65条第14项,行政处罚50元。三是机动车违章禁止标志,标线指示的,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8条(第一种行为),《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第66条第4项,行政处罚100元(5日内未驾驶人未到市城管执法局接受处罚的,违法证据在审核后录入交通违章处理系统进行处罚,行政处罚100元,记3分)。城管、交通警察部门提醒许多驾驶员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法规和规定,自觉规范停车行为,积极配合执法部门进行城市道路汽车停车管理,共同创造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如果有上述行为,罚款200元,记录6分,吊销执照6个月以下。
机动车违章停车要扣分吗?
交规中机动车违章停车扣不扣分具体也要看该车辆所停放的具体位置,在城市道路上违章乱停车的,一般是只罚款200元但是不扣分,如果无缘无故的在高速公路上违章停车的话是扣六分,违反警告标志和禁令标志的,这种情况下除罚款200元也要扣二分。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
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拖车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并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停放地点。
因采取不正确的方法拖车造成机动车损坏的,应当依法承担补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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