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处理没有保险标志的汽车。《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下简称《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未悬挂车牌、未设置检验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携带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车牌、标志,或者办理相应的手续,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处罚。当事人提供相应车牌、标志或者办理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故意遮挡、污损或者不按照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处罚。
全文223个字,阅读预计需要1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