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集资的定义和特征是什么非法集资,是指未经有关部门依照法定程序批准,通过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者其他债务凭证,向社会募集资金,并承诺以现金集资的行为,在一定期限内以现金或者其他形式偿还本息或者以实物或者其他方式返还投资者。其特点是:
1.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募集资金,包括未经批准的;有审批权限的部门越权审批集资,即集资人不具备集资主体资格。除货币外,还本付息还有实物形式和其他形式。3.这里的“不特定对象”指的是公众,而不是特定的少数人。4.以法律形式掩盖非法集资的本质。犯罪分子为了掩盖自己的非法目的,往往与投资者(被害人)签订合同,伪装成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最大限度地达到诈骗获取资金的最终目的,非法集资的法律处罚是什么依照《商业银行法》、《保险法》、《证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的规定,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对从事非法集资活动的,处以罚款,《取缔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经营活动办法》,以及取缔非法从事金融业务的机构等行政处罚办法,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参与非法集资活动不受法律保护。有关法律明确规定,参与非法公开存取款活动造成的损失由参与者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债务和风险不得转移给国有银行,其他金融机构和其他未参与非法公开存取款活动的单位。债权债务清偿后,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当场上缴中央财政。在取缔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和非法集资活动过程中,地方政府只负责组织协调,而不能采取财政拨款的方式来弥补非法集资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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