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司法实践中,关于开设赌场罪案件中对被告判处管制或者拘役的审判条件,往往需要考虑多个关键要素。
其中包括犯罪行为所带来的不良影响程度相对较低、没有引发严重的社会动荡和不安定因素、被告人对于自身犯罪事实认识深刻并具有强烈的悔过之意、以及在犯罪行为发生之后能够积极主动地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赔偿受害人的经济损失等等。在审理此类案件时,法院将根据被告人的实际情况,综合运用刑法中所规定的量刑原则,以确定是否适宜对其处以管制或者拘役的刑事处罚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规定:
“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