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继承份额的分配原则:
(1)一般情况下,同一顺序的各继承人均等分配遗产,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2)特殊情况下同一顺序各继承人可不均等分配遗产,例如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和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可以多分遗产。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一、第一顺位继承人去世之后还有平分吗
第一顺位继承人去世之后还有平分。特殊情况下同一顺序各继承人可不均等分配遗产:
1、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和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可以多分;
2、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赡养或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3、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少分或者不分;
4、经继承人之间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分配。
二、同一顺序继承人的继承份额不相同应视为否?
同一顺序继承人的继承份额一般可以均等。但经过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另外对生活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以及尽了主要扶养义务的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可以多分,对不尽扶养义务的,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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