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了,符合法定情形的,应当返还彩礼。夫妻双方在婚姻登记机构办理结婚登记后,因各种原因而离婚的,在离婚时,存在返还彩礼情形的,收取彩礼的一方应当返还彩礼,当事人不愿意退还的,对方可以去人民法院提起彩礼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当事人返还彩礼,当事人应当按照判决返还彩礼。
婚姻无效可以返还彩礼吗
婚姻无效不一定要退还彩礼。民法典对婚姻无效能否请求返还彩礼没有作出规定,如果因彩礼退还问题产生纠纷的,当事人可以向法院起诉解决。
实践中,若是导致婚姻无效的情形,符合《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一)》第五条规定的情形,男方要求女方退还彩礼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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