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有营业执照的可以签订合同,否则不行,具体情况如下:
1、有营业执照的分公司有经营资格,能以自己的名义签订经济合同,合同有效。发生纠纷时,在司法实践中,合同对方可以选择由分公司或公司承担,或者分公司和公司共同承担责任;
2、没有营业执照的分公司没有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未经总公司批准签订的合同视为无效。当发生纠纷时,合同对方可以选择将总公司作为被告或分支机构和总公司作为共同被告。
签合同的是分公司怎么起诉列被告
不论在诉讼中是以分支机构为单独被告,还是以法人为单独被告,还是以分支机构及法人为共同被告,分支机构在经营中所引致的责任均可先以分支机构的相对独立财产支付,不足的部分再以法人财产支付。当然,也可以直接执行法人的财产。实际上,分支机构与法人财产都是法人的财产,分支机构的财产并不具有法律意义上的独立性,故实际上分支机构的责任最终是由法人承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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