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包拖欠分包单位工程款的,分包单位可以催告总包单位在合理的期限内支付工程款。如果总包单位不愿意支付的,分包单位可以准备起诉状以及诉讼需要的相关材料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一、窝工损失与停工损失的区别
窝工是指承包商(包括合法分包商)在进入施工现场后,不能按照总包合同约定或者分包合同约定或者开工通知书指令或者设计安排进行施工,使得施工进度慢于计划进度或者合同约定进度的现象。窝工损失费,是指承包方按合同规定或双方协定的条款进入现场后,如因设计或发包方责任造成停窝工损失的费用,应由发包方负责。停工是指由于自然条件、工作设备障碍、雇主单位关闭、破产和法律限制等外来原因所造成的相关工作的暂时性停止,除非由承包人过错造成停工,否则停工所造成的损失,承包人可以免责。
二、工程款拿不下来怎么办?
工程款要不下来的,施工单位可以向发包方书面致函或委托律师出具律师函,催告其在合理的期限内支付工程款。
如果发包方还拒绝支付的,施工单位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发包方支付工程款,等法院作出判决后按照法院的判决要求发包方支付工程款,或者施工方可以不出具律师函直接起诉。
如果法院判决后发包方还不支付的,施工方可以等判决书履行期限届满后申请强制执行。
施工方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然后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行使优先受偿权优先受偿拖欠的工程款。
三、工地受伤的赔偿标准
在工地受伤了的,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属于工伤的,劳动者在就医治疗后,评定伤残等级后,可以向劳务公司、总包公司或者是分包公司要求其承担工伤赔偿责任,根据我国的《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赔偿其相应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医疗费、误工费以及营养费等等费用,并且需要就医治疗的,需要办理停工留薪,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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