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方式
时间:2023-05-06 18:51:34 206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方式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方式分为首次流转和第二次流转。

1、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首次流转的程序

(1)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所有权证等资料,向所在镇国土资源管理分支机构提出申请。

(2)经镇国土资源管理分支机构和镇人民政府提出初审意见后,报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审定,符合条件的发给流转批准书。

(3)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取得流转批准书后,按有关规定确定土地使用者,签订流转合同。

(4)流转双方按流转合同约定缴纳土地流转有关费用后,持流转批准书、流转合同、地上建筑物合法证明等文件于签订流转合同之日起30日内,到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土地登记手续,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领取土地使用证

2、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再次流转的程序

(1)依法取得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按有关规定转移土地使用权,签订再次流转合同。

(2)流转双方按再次流转合同约定缴纳土地流转有关费用后,持土地使用证、首次流转合同及流转批准书、再次流转合同、地上建筑物证明等文件,于签订再次流转合同之日起30日内到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或出租、抵押登记。

二、可以流转的集体建设用地有哪些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镇、村建设用地范围内,经依法批准可以办理农村集体建设用地转用手续:

1、镇、村等集体经济组织兴办工业园区;

2、镇、村等集体经济组织兴办集体企业;

3、镇、村等集体经济组织进行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

4、农村村民宅基地;

5、因征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耕地,为解决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的生产、生活需要划留的用地;

6、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集体建设用地使用年限

集体建设用地分为三大类:宅基地、公益性公共设施用地和经营性用地。其中宅基地没有使用年限,且可继承;另外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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