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鉴定完之后,约30天内可以进行赔付。工伤赔偿一般是1到6个月就会拿到钱,但具体的还是要看案件的实际情况,在事故发生时,要尽可能的收集征集,这样才能更快的获得理赔。
发生工伤事故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按不同的情形分别支付赔偿款。
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费用,如医药费,一般都由用人单位垫付,后期报销,不需要支付给劳动者本人;如果经过劳动能力鉴定,工伤级别达到10级及以上的,工伤保险基金应当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这部分费用在完成工伤鉴定,申请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费用后,一个月左右可以到公司账户,至于公司什么时候转到工伤职工账户,要看用人单位的效率。
由用人单位支付的费用,一部分是按月支付,比如停工留薪期的工资,如果经过劳动能力鉴定,工伤级别达到10级及以上的,用人单位还应当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这部分费用是在受伤职工离职之后才支付的。
一、工伤保险理赔流程
1、申请登记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和工伤申报证据清单。
2、审核: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申请人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核,作出是否受理决定。职工与用人单位之间因劳动关系发生争议的,当事人应当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提交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书。
3、受理。
4、调查核实根据需要对申请人上报的材料存有疑问的,则进行调查核实。
5、行政决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是否为工伤的行政决定。
6、送达按照《民事诉讼法》有关送达的规定执行。
二、没买工伤保险以后还能买吗
可以,但已经发生工伤后再买保险无法获得社保局理赔。
工伤保险是国家强制性要求公司为员工购买的,所以公司没有购买是公司的责任,不影响劳动者在事故发生后申请工伤认定、伤残鉴定,区别仅在于公司为员工购买了工伤保险,那么赔偿金由公司和工伤保险基金共同承担,而公司没有购买工伤保险所有费用由公司按照工伤保险的标准自行承担。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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