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去法院立案应该代理律师去吗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
第二十八条律师可以从事下列业务:
(一)接受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委托,担任法律顾问;
(二)接受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三)接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的委托,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为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或者人民法院的指定,担任辩护人,接受自诉案件自诉人、公诉案件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四)接受委托,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
(五)接受委托,参加调解、仲裁活动;
(六)接受委托,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
(七)解答有关法律的询问、代写诉讼文书和有关法律事务的其他文书。
二、法院立案需要什么材料
1.起诉状。起诉状的基本要求:原被告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真实、具体、清楚,诉讼请求明确并合法。并应当在起诉状中简洁明了地陈述案件事实及起诉理由;留好自己的联系电话。如果是公民个人起诉的,应当在起诉状落款处由起诉人自己亲笔签名,如果是公司法人单位起诉的,应当加盖公司公章。
2.身份证明文件。起诉人如果是公民个人的,应当向法院提供起诉人个人的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文件;起诉人如果是公司法人的,应当向法院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证照或批件,以及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证明书。如果您起诉的被告是公司法人或者其他单位的,根据现在法院的普遍要求,您还得提供在相关的行政管理部门(公司法人单位应当是其住所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询的被告基本情况的证明。
3.证据材料。提供与案件有关的证据材料;制作证据清单;所有证据材料应当编好页码及证据序号。
4.其他与案件有关的材料。例如劳动争议案件,到法院起诉应当提供仲裁裁决书等材料。
5.诉讼费。法院收取诉讼费用按涉案标的比例收取,详见《诉讼费用交纳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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