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自己全责交强险赔多少
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的机动车交通事故,由保险公司在交通事故责任保险强制保险限额范围内赔偿;超过强制保险的强制赔偿限额的损失,按照下列规定,由第三者责任保险予以不足额赔偿:
(一)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的过错比例承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表明非机动车驾驶人或者行人有过错的,过错的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当事人的责任;无过错的,机动车方不承担不超过10%的赔偿责任。
如果非责任方是机动车,另一方的强制保险的非责任额也可以赔偿自己的损失。但是,如果非责任方是非机动车,则其自身的损失只能由自己承担。
二、保险公司如何追偿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1、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2、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3、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三、保险公司的责任限额是多少
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责任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统一的责任限额。责任限额分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医疗费用赔偿限额、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以及被保险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由保监会会同国务院公安部门、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国务院农业主管部门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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