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托管是指投资者同一基金在不同托管点(不同销售商及同一销售商的不能通存通况的城市或分行)之间实施的所持基金份额托管机构变更的操作。投资者申请转托管需从转出机构提交转出申请,再在转入机构提交转入申请,经注册登记人确认后,投资者可以将一个托管点部分或全部份额转托管,投资者在办理转托管转出时要缴纳转托管手续费,在办理转托管转入时不再收取转托管手续费。
投资者如果将托管在场外(代销机构)的基金份额转至交易所场内,在办理跨系统转托管之前,需同基金份额拟转入的证券营业部取得联系,获知该证券营业部在深交所的席位号码。
在核实上述事项后,投资者可在正常交易日到转出方代销机构,按要求办理跨系统转托管业务。这时,投资者需填写转托管申请表,写明拟转入的证券营业部席位号码、开放式基金账户号码、拟转出上市开放式基金代码和转托管数量,其中转托管数量应为整数份。T日申请跨系统转托管,T+2日基金份额可以通过场内卖出或赎回。
投资者如果要办理从场内转向场外,方法是类似的,需要分别到转出方和转入方办理手续。但是值得注意的是,如果你的证券公司具备该基金的代销资格,则可通过场内办理赎回业务;如该证券公司不具备该基金代销资格,则只能在场内卖出或者先办理跨系统转托管到有资格的证券公司或者银行后,再办理赎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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