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全损后第三者责任险能退。被保险机动车被依法注销登记的、被保险机动车办理停驶的、被保险机动车经公安机关证实丢失的,投保人可以解除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合同解除时,保险公司可以收取自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起至合同解除之日止的保险费,剩余部分的保险费退还投保人。
如何认定交通事故车辆全损
一、如何认定交通事故车辆全损
1、认定交通事故车辆全损如下:
(1)如果维修费用超过车辆价值的百分之八十或者车辆严重损坏或技术状况低劣无法修复的,可以认定交通事故车辆全损;
(2)当事人可以要求交通管理部门出具委托书,然后申请报废。
2、法律依据:《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第四条
已注册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强制报废,其所有人应当
将机动车交售给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由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按规定进行登记、拆解、销毁等处理,并将报废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销:
(一)达到本规定第五条规定使用年限的;
(二)经修理和调整仍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三)经修理和调整或者采用控制技术后,向大气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仍不符合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四)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
二、车辆出交通事故后怎样理赔
1、通知投保的保险公司;
2、向保险公司提出理赔申请;
3、受理申请后,准备相关的理赔材料并提交;
4、核定保险责任后,签订赔偿保险金的协议,支付赔偿金。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十六条
投保人不得解除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被保险机动车被依法注销登记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办理停驶的;
(三)被保险机动车经公安机关证实丢失的。
第十七条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解除前,保险公司应当按照合同承担保险责任。
合同解除时,保险公司可以收取自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起至合同解除之日止的保险费,剩余部分的保险费退还投保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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