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对一方转移共同财产的处理如下:
1、侵权财产一方应配合法院积极调查取证,取得对方有相关行为的证据,最大限度地保护其财产权益;
2、只要确认一方有相关行为,法院就可以少分或不分;
3、离婚后,取得证据证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被一方行为垄断的,另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4、人民法院对相关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依照规定予以制裁,如罚款、拘留等。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应该如何办?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诉讼时效为两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次日起计算。
为防止房产被夫妻一方擅自转移,可以有三种办法:
1、将房屋产权证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
2、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并提供相应担保。夫妻一方申请对配偶的个人财产或夫妻共同财产采取保全措施的,人民法院可以在采取保全措施可能造成损失的范围内,确定合理的财产担保数额。如果法院不准予离婚,财产保全费由原告承担;
3、也可以向房地产登记部门提出异议登记,以防止房屋被夫妻一方擅自买卖,但应当自异议登记之日起15内起诉,否则异议登记失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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