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指定的遗嘱执行人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两个以上的人。遗嘱执行人为一人时,应由该人独立地执行遗嘱。为两人或两个以上的人,则应共同执行遗嘱。
一、遗嘱只能写给亲属吗?
我国实行遗嘱自由原则,被继承人的遗产并非只能由亲属继承。被继承人可以依照本人意愿遗嘱指定其遗产继承人,这个遗产继承人可以是国家、集体等任何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需要注意的是,将遗产给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在法律性质上属于遗赠,受遗赠人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明确表示接受,否则视为放弃。因此,遗嘱并不是只能写给亲属。根据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二、遗嘱公证需要哪些材料清单
遗嘱公证的申请人应提供的材料:1、如果申请人为境内的,应提供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2、如果境外的,应提供护照或其他境外身份证件等等;3、还有立遗嘱涉及的财产凭证,比如房地产权证等等;4、立遗嘱人的亲属关系证明及相关的婚姻状况证明,和立遗嘱人也可提供已经写好遗嘱的文案或者草本;5、如果遗嘱中指定遗嘱执行人的,应提交执行人的身份证明。
三、继承开始后可作为遗产管理的人有哪些?
继承开始后可作为遗产管理的人有继承人、继承人推选的人等。遗嘱执行人是遗产管理人,如果遗嘱人有制定执行人的,由指定的人担任;如果没有遗嘱执行人的,由继承人推选;继承人未推选的,由继承人共同担任;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均放弃继承的,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或者村民委员会担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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