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有一方故意隐藏其名下财产,处理此类问题时应采取如下几种有效措施:第一,如离婚案件尚未完结,则可向审判机关提交申请,请求进行财产调查以揭示出被隐瞒的财产事实;其次,若离婚案件已处于结案状态,而此时才意识到存在恶意隐匿财产行为,那么也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最后,若所隐瞒的财产数额巨大且涉嫌违法犯罪,那么还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由公安机关介入调查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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