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是指农村农民使用或占用的作为居住基地的土地。那么,西藏农村宅基地有何规定?购买宅基地有风险吗?我们能买宅基地吗?让我们知道。西藏自治区,简称“西藏”,位于中国西南边陲,首都拉萨,是中国五个少数民族自治区之一。西藏自治区位于青藏高原西南部,平均海拔4000多米,素有“世界屋脊”之称。全区面积120223平方公里,约占全国总面积的1/8,在各省、市、自治区中仅次于新疆。2014年末,常住人口约317.55万人。西藏自治区宜农耕地680.57万亩,占全区土地总面积的0.42%;净耕地523.43万亩,占全区土地总面积的0.31%;牧场96934.8万亩,占全区土地总面积的56.72%。林地10716万亩,占全区土地总面积的6.27%。居住、工矿用地50.45万亩,占全区总用地面积的0.03%;交通用地32.92万亩,占全区总用地面积的0.02%;水域面积8291.96万亩,占全区总用地面积的4.85%;未利用地5435.48万亩,占全区总用地面积的31.8%。由于西藏农村住房宅基地的特殊性,对农村住房交易存在一定的限制。农村住房的购买者必须是符合农村宅基地申请条件的人。具体来说,有:集体组织内部成员和集体组织外部成员。2。西藏集体组织内部成员有三种具体情况:有宅基地,符合国家规定的宅基地标准;有宅基地,但尚未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他们已在集体组织中定居,但尚未分配到宅基地。法律效力(合同可能无效):西藏农村自建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一般认定为无效。但是,可以区分不同的情形:在乡镇范围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的买卖合同是有效的;卖给乡镇以外的人的,经有关组织和部门批准可以认定为有效;卖给其他人的,可以认定为有效乡外人员,未经有关组织、部门批准无效。房地产转让(转让范围很小):西藏农村自建房屋无法取得房地产证,不构成不动产物权。也就是说,农村自建房屋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不能转让给非集体成员的人。三。政策风险(无偿拆迁):西藏在农村购买自建房屋时,购房者与农民签订合同并支付房款后,如果有关部门对农村产权房建设项目进行整改,部分项目将被叫停甚至强制拆除。购房者将面临拿不到房子、不能及时领房款的尴尬局面。4监管缺位(质量无监管):对西藏农村自建房屋的开发建设没有明确规定加以限制,对开发建设缺乏监管,对购房者的利益造成一定影响。同时,没有开发单位资质,很难保证房屋质量和售后保修。
全文1.0千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