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过部份只能自付,而大疾病医疗补助金按95%比例报销,指定慢性病门诊基本医疗费用由重大疾病医疗补助金按相应规定的标准报销,最高支付限额为15万元。补充医疗保险报销标准:最高限额下,个人自付部分,累计2000元以上部分由补充医疗保险金报销70%。
跨省异地医保怎么报销
1、转诊备案:参保人员需要在当地的医保中心完成转诊备案手续;
2、递交材料:参保人员需要向医保中心提供相应的出院小结、发票、费用清单等等相关的材料;
3、审核清算:医保中心需要根据参保人员所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并按照一定的比例计算出报销金额;
4、发放资金:在医保中心完成审核之后会将报销的金额打到参保人员对应的银行账户中。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调整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
一、2021年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调整为:城乡老年人每人4600元/年,其中财政补助每人4260元/年,个人缴费每人340元/年;学生儿童每人1970元/年,其中财政补助每人1645元/年,个人缴费每人325元/年;劳动年龄内居民每人2790元/年,其中财政补助每人2210元/年,个人缴费每人580元/年。
二、2021年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资金新增部分由市、区各负担50%。城乡老年人市级财政补助1900元/年,区级财政补助2360元/年;学生儿童市级财政补助592元/年,区级财政补助1053元/年;劳动年龄内居民市级财政补助875元/年,区级财政补助1335元/年。
三、2021年1月1日起,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在一个医疗保险年度内发生的门急诊医疗费用,基金最高支付限额由4000元提高到4500元。
四、2020年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起付标准为30404元。
五、2020年城乡居民因疫情防控期间未能按时办理参保缴费的,2021年集中参保期开始后不再延续疫情补缴补支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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