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的物:标的物是指双方权利义务指向的对象。商业买卖合同中的特定名词,标的物是指买卖合同中所指的物体或商品。
所有权转让:指义务人将标的物所有权转让给权利人的行为。通常有两种方法。
动产一般以占有为权利公示方式,除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其所有权按交付转移,无需办理特殊手续。
房地产和法律有特别规定的动产,如车辆、船舶等。,以登记为权利公示方式,其所有权不能随交付而转移,必须办理所有权人的变更登记。
合同标的物所有权什么时候转移
标的物所有权转移,是指买卖合同的标的物自出卖人转移归买受人享有。因为买卖合同是指转移标的物所有权的合同,买受人的目的是支付价款以取得标的物的所有权,出卖人的目的是让与标的物的所有权以取得价款。所以,标的物的所有权转移是买卖合同的基本问题,关系着当事人切身利益的实现。一旦标的物的所有权转移于买方后买方拒付价款或者遭遇破产,卖方就将受到重大的损失。除非卖方保留了标的物的所有权,或者在标的物上设定了某种担保权益。否则,一旦买方在付款前破产,卖方就只能以普通债权人的身份参与破产财产的分配,其所得可能会大大少于应收的价款。因此,讨论买卖合同标的物所有权转移,主要就是弄清标的物所的权转移的时间。
1、当事人有约定的,依照其约定。
2、当事人没有约定的,法律要确定一个一般性的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五条已经登记的宅基地使用权转让或者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
全文606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